刘赟律师亲办案例
购房定金已付卖方毁约,律师维权取得价值300万房屋
来源:刘赟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7-30
浏览量:532

案情介绍:

客户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无锡玉兰花园房屋,成交价为110万元,客户向对方支付完2万定金后,房市突然上涨,卖方心生后悔提出解除合同并要退还客户定金。客户找到我们要求起诉继续履行合同拿房。经过近一年诉讼最终胜诉,客户支付110万房款取得了现价值近300万元的房屋。现该房屋已完成过户至客户名下。


律师建议:

1、买房合同已经签字的情况下,市场房价上涨与下跌都是买卖双方应当承担的风险,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
2、签订购房合同时,一定要注意卖方签字人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,以免出现无权代理情形导致合同无效。

3、出现对方要毁约的情况,一定要尽早咨询律师,在律师指导下取证以保留对方违约相关证据,才能争取最大限度的赔偿。


本案承办律师:刘赟律师团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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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赟律师合伙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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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北塘区兴源北路600号华仁凤凰大厦18楼1804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苏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2*********3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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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江苏-无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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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无锡市北塘区兴源北路600号华仁凤凰大厦18楼1804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