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无锡玉兰花园房屋,成交价为110万元,客户向对方支付完2万定金后,房市突然上涨,卖方心生后悔提出解除合同并要退还客户定金。客户找到我们要求起诉继续履行合同拿房。经过近一年诉讼最终胜诉,客户支付110万房款取得了现价值近300万元的房屋。现该房屋已完成过户至客户名下。
1、买房合同已经签字的情况下,市场房价上涨与下跌都是买卖双方应当承担的风险,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2、签订购房合同时,一定要注意卖方签字人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,以免出现无权代理情形导致合同无效。
3、出现对方要毁约的情况,一定要尽早咨询律师,在律师指导下取证以保留对方违约相关证据,才能争取最大限度的赔偿。
本案承办律师:刘赟律师团队